2008年11月5日—6日,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兽医局副局长张金凤、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和平、监督科长沙涌波的陪同下,对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农业部检查组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依照农业部制定的《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细则》对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综合执法能力、执法行为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流通监管、队伍建设、证章标志管理六个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
我市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做法获得了检查组的肯定:一是建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二是执法工作程序到位,屠宰场检疫收费实行核对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三是宣传培训内容全面,采用宣传挂图、展板、电教片等多样宣传方式,宣传面广,可操作性强;四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创新,开通了“平罗县动物卫生监督网”,实现了与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的连接,大武口区规范了禽类检疫程序,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五是设立产地检疫报检点,促进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