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农牧局: 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按照石食委办发[2007]26号文件精神及区农牧厅内部明电《关于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稳定市场价格 1、抓好冬季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动物疾控中心、各县区农牧局要把抓好冬季农业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最紧迫任务,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民搞好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推动标准化生产。千方百计增加农产品上市数量,丰富农产品上市品种。要鼓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优化生产结构,积极组织产销对接,帮助企业联系货源,支持企业发展订单生产,努力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有效防范结构性紧张状况的发生。 2、加强对粮、油、肉、菜等农副产品市场监测和预警工作。市农经站、各县区农牧局要加大对粮、油、肉、菜等农副产品市场监测力度,对可能出现的农产品市场脱销、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趋势性迹象,要加强跟踪,及时掌握情况并做出预测和分析及时报告市农牧局和各县区政府,市农经站要在1月底以前做一期农产品价格以及市场趋势预测和分析信息。 二、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明确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各地要严格以动物检疫出证条件进行检疫,充分发挥检疫把关的作用;同时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动物的行为,确保动物肉品卫生安全。 2.强化运输检疫监督,节日期间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的高峰期,宁夏惠农110国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惠农黄河大桥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平罗县红崖子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对进入本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监督,严防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本区、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运输、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辖区内动物产品经营性冷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存放来自疫区的动物产品、动物产品来源不合法、无有效检疫证明、证物不符等行为,确保仓储环节的动物产品安全。 5.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民自宰自食生猪的屠宰检疫工作,对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周边非法交易点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使用伪造检疫证明、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宾馆饭店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安全动物产品进入消费环节。 6、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节日期间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市场蔬菜、水果抽样检测,以全市3个农贸批发市场和8家超市为重点,同时也要开展蔬菜基地产地检测,特别对即将上市的设施蔬菜、瓜果进行上市前的检测,每周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报送市农牧局。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的,要立即通知市、县(区)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县(区)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将不合格农产品查封或扣押,同时通知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对同一批次的农产品进行销毁,如果该批次农产品大量销售或批发出去的,农牧部门汇同工商部门追查销售或批发的去向,追回并依法销毁。并对经营者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牧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工作,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案件查处工作。要合理安排节日工作岗位,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关,从组织上有利保证节日期间农产品安全上市。 二是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节日工作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障通讯、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制度高效运转。落实好农产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一旦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农牧局报告。 三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对各检疫监督、管理消毒岗位、蔬菜检测岗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县区中心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餐厅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岗位值班、各县区检疫监督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措施到岗位。凡因在检查中出现漏岗、责任不到位、无故缺勤、各项记录程序缺失一律按照岗位责任制规定内容追究责任。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1月20日前将工作安排报市农牧局市场信息科教科,在春节前将节日值班表报市农牧局市场信息科教科,并于2月14日前,报送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