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政组织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快的发展发展。2007年全市农村已建立各类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6个,新增27个,比上年增长25%。这些合作组织涵盖了农村种、养、加工、劳务、信息、技术、销售等多个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51个,从事畜牧业的有39个,从事农机服务的有24个,从事渔业的有3个,其它有19个。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初具规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员户达到1.19万户,带动农户数达到6.6万户。2007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固定资产总额达到5109.05万元,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共组织销售各类农产品47.63万吨,合作购买农用资料总额3295万元,组织培训农民18928人次,经营总收入达到3329.1万元,实现利润525万元,二次返利总额132.7万元。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年收入比非会员户增收595.81元。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产业规模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了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1、多方积极牵头兴办。一是由大户牵头,农户合伙兴办。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农村出现了一批创业致富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从事专业性生产经营大户,这些年来,在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一些有市场意识的大户自发地创办了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平罗县马铃署运销协会,就是由马铃署经销大户王怀东领头创办的。目前已有大户会员192户。2007年经销马铃署1万多吨,带动本县及周边地近2多万户农户种植马铃薯10万亩,亩均收入达到1200多元,纯收入600元,为平罗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创出一条新路;二是由龙头企业创办。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了保证农产品原料和质量,积极创办了一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了大批农户从事专业化种植和养殖,既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优质原料,又为农民提供了较好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如惠农区庙台乡奶牛养殖合作社,就是由惠农区三富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县政府的指导下创办的;三是由政府涉农部门兴办。主要是由科技、农技和供销社等部门牵头兴办。如平罗县种子公司牵头兴办的蔬菜种子协会,平罗农技部门牵头兴办的食用菌协会、水产协会等;四是由乡(镇)政论和村上兴办。如平罗县姚伏镇及各村兴办的农民用水者协会。 2、经营服务形式多样。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体有三种形式:一是产加销一体型。围绕本地主导产业,联合专业生产户,组成专业合作社,形成生产服务、产品加工和销售等体系。如近几年来,依靠我市羊、菜两大主导产业建立的脱水蔬菜和肉羊养殖合作社,他们都是紧紧围绕着我市农业优势产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农工商一条龙的经营模式,有效地利用当地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二是产销结合型。如庙台乡奶牛养殖合作社,以三富乳制品企业为龙头,以奶牛养殖园区为依托,统一打造“大自然”奶制品品牌,并积极开拓市场销路,开展行业自律,取得良好的成效。目前拥有社员110户,固定资产达1300多万元。奶牛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三是生产服务型。主要按照农业生产的需要,联合专业大户,建立的生产环节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合作社,如石嘴山市畜禽产业协会,积极开展生产服务,向养鸡户供应鸡苗和饲料,开展疫病防治、饲养技术等服务和指导工作。同时还提供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作效果十分明显。 3、利益联结方式进一步紧密。随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组织体系的完善,协会或合作社与会员之间的利益联结进一步紧密。如有的专业合作组织,或收购社员的产品,按市场定价,一次结算,不再返利,如果销售环节亏损,社员也不再补亏,或是按批发价向入会社员统一供种,供药,供料等生产资料,使社员在生产环节受益。有的合作组织与会员大多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但合作组织根据自身的实力,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合作主要体现在生产环节上。 二、主要成效 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1、创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近几年,随着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全市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有效地避免了以上现象。“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更具有凝聚力和优势。由龙头企业与合作经济组织以合同形式下达种植计划和规定保护价,委托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户生产和收购农产品,再由龙头企业将农产品加工增值,并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利润、分享农业产业化的好处,把企业利益与农户利益有机地联结在一起,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惠农区庙台乡奶牛养殖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后,合作社起到了企业与农户,农户与市场的桥梁作用,既保证了企业原料优质、充足供应,又解决了社员产品卖难和效益不高的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合作社的成立维护奶农的合法利益,提供了良好技术服务,增强了社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当地养殖业的全面发展。目前,合作社已建设标准化养殖园区一个,日产鲜奶6吨,龙头企业每收1吨鲜奶就为合作社80社元的管理费,仅此一项,合作社每天可收入480元,用于园区的水、电、路的维修与管理。社员人均每年从奶牛养殖中获得纯收入达3500多元,标准园区已被惠农区列为养殖业科技示范园区。这种以“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搞活了流通,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石嘴山市惠农区华欣蔬菜产销合作社根据脱水蔬菜加工企业的要求,组织农户按标准化生产,并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仅保证了加工企业有一个及时稳定、保质保量的原料来源,也在客观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2、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较好地把农村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的品种和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收购和销售,可较好地抵御和防范自然与市场两大风险。同时,合作组织通过内部自律机制,规范成员的行为,形成合力,有效地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如平罗县马铃薯运销协会,现有会员192人。目前协会已建立了相对稳定的收购、销售、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等网点6个,根据市场需求,采取合同管理、订单产销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了协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基本实现了产供销一体化。在协会带动下, 2007年平罗县马铃薯产销协会带动2万多户农户种植马铃薯10万亩,产销率达80%以上。马铃薯产销协会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化程度高,对市场反映较为灵敏,能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因而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要求也更为迫切,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运用更为快捷。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实现互助、合作为目的,能够主动引进和使用新品种、新技术,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平罗县马铃薯产销协会去年自筹资金1万元,租用7亩地进行马铃薯新品种和专用肥的实验,同时,通过培训,使掌握技术的会员采取包乡镇的办法为种植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并及时统一防治病虫害,迅速使全县马铃薯新品种和专用肥实现了更新。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最快捷、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4、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合作组织通过及时捕捉反馈市场信息,组织安排生产和销售,把各项服务渗透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解决了国家经济部门包不了,社区组织统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进一步完善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户生产和销售的盲目性。如石嘴山市畜禽产业协会为维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为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疫病防治、筹资、购销、发布市场信息、培训等服务,解决了生产发展难、销售难和饲养管理水平低等问题。经过四年的经营和发展,基本形成了协会+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目前共有会员151人,带动大武口区长胜、九泉、潮湖及周边一、二、三厂矿农场1200多户养殖户和176户下岗职工家庭从事生猪、家禽养殖。年收购加工家禽100万只,生猪5.5万头。肉食品销量占大武口区市场的90%以上,会员年平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协会已成为连接大武口近郊地区养殖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有力地促进了石嘴山市养殖业和绿色放心肉食品产业的发展。 5、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农户组织起来,开展多种形式、多层面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服务,实行统一生产、统一经营、统一销售,顺利实现农产品商品化经营,从而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实现,避免了分散经营所要承担的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把农户联合起来,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收入。据统计,全市因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户均年收入比非会员户年增收595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虽然有了一定基础,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1、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还不足。主要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应对入也,与国际接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造成有的地方,对农民自然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闻不问,经其自生自灭。对政府或部门自己牵头举办的,也只求形式,不求效果或只管建立,不管发展和发挥作用,做表面文章、致使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不快的主要原因。 2、政府引导扶持力度不够。一是我市至今尚未出台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使得发展目标不明确、规范管理跟不上,造成多头管理,要求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影响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贷款难、资金扶持少。目前除自治区每年拿出少量资金在全区扶持10个运作规范,效益好的合作组织外,我市至今尚无关于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政策,而农产品收购,加工环节的流动资金又难以得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三是运销成产高,特别是往外运销鲜活农产品时,过路、过桥费多,加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负担。 3、合作层次低,带动能力弱。80%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主要以产、销合作为主。有的是产前合作,统一向社员提供种子(苗)、化肥(饲料)、农药(兽药)等;有的是产中合作,为社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有的是产后合作,主要是帮助社员销售产品。有的仅仅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真正在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进行全方位、一体化合作的不足10%。 4、运作不规范,发展活力不足。一部分专业合作组织在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活动比较松散,组织能力弱,盈余返还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采取简单的买断式或订单式,缺乏凝聚力和带动力。 四、进一步理清思路,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迈上新台阶 按照当前形势和开展全国农民专业使用组织试点省建设以及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一是应对入世、接轨国际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必然进一步增加,农业的国际交流与交往必然进一步增多。只有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发挥其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农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以至解决农产品贸易纠纷等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二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农民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小规模、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目前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只有通过建立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家庭经营有效地组织起来,才能应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重点是实行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可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进而大大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科技服务,提高农产品的产量;通过销售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高品率;通过加工服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联合,降低农产品的经营和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宽松环境。一是要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尽快出台《石嘴山市关于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产品认证、市场营销服务和质量标准制定、会员培训等工作。对确定为市级扶持对象的农民合作组织,市财政扶持10—20万元,每年不少于10个;确定为县(区)级扶持对象的,由同级财政按每个不少于5万元进行扶持,每年不少于5个。同时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三是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选择制度健全、经营业绩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行流动资金贷款的信誉担保制度,扩大信用社对客户的信誉担保范围及贷款额度。四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免征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禽、牧畜配种和疾病防治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以及经其分级、整理、加工、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的农产品,视为农户自产自销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突出重点,抓好“三个一批”。要突出发展和规范两个重点,着力抓好“三个一批”:一是加快发展一批。围绕主导产业和地方名特优产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鼓励和引导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实现专业合作组织数量上的增长。到2008年底,争取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到2010年,全市50%以上的农户加入各类合作组织。二是规范提升一批。选择一批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专业合作组织,围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它们健全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盈余返还机制,提升合作水平,力争在联合购买、联合销售、联合服务、抵御市场风险等方面有新的提高。争取到2010年,50%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达到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80%以上的农产品由合作组织销售,出口的农产品中,由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产品达到60%以上。三是树立一批典型。选择一批发展潜力较大、示范带动作用较强、运作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育,认真总结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到2010年,全市培育10-20家知名度较高的专业合作社;培育2-3家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竞争力的合作社。 (四)加强培训,建设两支队伍。从2008年开始,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启动专业合作组织培训工程,建设两支队伍。一是建设一支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的负责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者队伍。要指导他们制定有效的经营战略,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品牌、诚信经营,加强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合作,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建设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员队伍。开展对各级经营人员的培训,依托市、县(区)和乡镇经管站,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和培训队伍,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和培训制度,加强对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宣传辅导及培训教育。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组织是一种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形式,通过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我们要通过工作会、研讨会、培训班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