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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消费者权益

 
2006-11-1  文章来源:石嘴山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1月31日,市农牧局在畜牧站举办了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市农牧局副局长刘振中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中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这些法定基本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  农牧局副局长刘振中在会议上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全球瞩目的热点,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必须着力解决的关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农牧局副局长刘振中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并强调,各级农牧部门要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站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整合执法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加快职能转变,推进管理创新,认真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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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牧局副局长刘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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