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来了几名农户,送上了“秉公执法,情系农户”的锦旗,紧紧地握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的手说:“感谢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是你们这么快为我们农民办了件好事,避免了遭受更大的损失,我们真心的感谢你们。” 事情的起因是在2月14日春节长假刚刚过后的第二天,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就接到惠农区尾闸镇团结四队农民投诉,反映其在2007年11月中旬私下购买的低价磷酸二铵怀疑为假肥料,接到举报后,执法支队认为案情重大,迅速向市农牧局领导汇报,并立刻展开调查,根据农民提供的线索,通过走访农户,实地查看,共发现涉及惠农区三个乡镇29 户农民购买了30.05吨低价磷酸二铵,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抽样取证,委托自治区化肥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测,经过检测该批肥料没有任何化肥养分成分,与包装袋上的标示(氮、磷总养分≥64.0%)大相径庭,判定为假化肥。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为了不耽误农时季节,将农户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立刻与惠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对违法嫌疑经销人进行了传唤,起初该经销商拒不承认其违法事实,最后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说服,讲清了事情的严重性,并经农户现场指认,经销商最终承认了其违法事实。经查明,这批肥料在2003年当时是以每吨2100元购进的,当年就受到农民的投诉,有关部门也进行了查处,其经销商将剩余的肥料隐匿起来,在今年肥料价格上涨的形式下,以每吨800元的低价销售给部分贪图便宜的农民。为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根据经销商的违法事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做出处理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化肥经营行为;2、责令立即负责清退农户购买不合格化肥款贰万贰仟柒佰元整;3、没收不合格磷酸二铵30.05吨;4、处以行政处罚壹万元整。 2月21日,时值元宵佳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惠农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惠农区农牧局办公楼内为上当受骗的农民退赔假化肥款,农民拿回了自己的退赔款,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笑容,连声说:“真没想到你们工作效率这么高,一个星期就将我们的损失全部追回,原以为要等待很长时间的,由于贪图便宜买到这种假肥料,如果不是你们这样认真执法的工作精神,我们恐怕要遭受更大的损失,是你们避免了我们的损失,谢谢你们为民做主,为民执法。” 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的利益是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神圣的职责,今后我们还将更加严格执法,为石嘴山市的农业的大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时刻关注民生问题,关心农民利益,解决农民困难,切实践行执法为民,真正的为人民办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