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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测 确保养殖产品质量安全

 
2008-3-25 12:08:40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农牧局
  为了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3月10日—12日,市农牧局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会同自治区农牧厅饲料办、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技术人员及各县区农牧部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重点对全市饲料经营单位、饲料生产和使用企业(养殖场、户)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抽样,共检查了惠农区农大、兴达、小贾、康胜饲料经营业企业4家,平罗县隆昌、饮马湖饲料生产企业2家,大武口区长兴、惠农区宝马、庙台、平罗县通伏、永和、德正等6个奶牛养殖园区93家养殖户,共抽检饲料154批次, 还抽检了在我市经销的“满堂红”、“天卓”、“兰州石羊”等外地企业生产的饲料、平罗县隆昌、饮马湖饲料厂生产的饲料和养殖户奶牛自配料,其中猪、鸡、牛、羊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料46批次,奶牛自配料95批次及鱼粉、豆粕等原料14批次。抽检依据《饲料卫生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重点检测饲料中粗蛋白、粗脂肪、铅、镉、黄曲霉素等饲料质量和违禁添加药物。
  在检查过程中、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饲料监测规范》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在抽样时遵守抽样程序,规范抽样方法,认真完整的填写抽样单,同时向经营人员、养殖户和饲料生产企业讲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投入品等物质使用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安全使用的知识等,使兽药经营户、养殖户对科学用药(料)、安全用药(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市县农牧部门将根据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的检测结果,认真履行依法管理的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在饲料和养殖环节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违禁添加物追根溯源,确保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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