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宁农(市)发[2008]352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牧局组织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自治区兽药饲料监察所,对我市重点畜产品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牛奶、鱼进行抽样检测。
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抽取样品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保证检测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有效发挥检测的监控效能,我市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安排,认真抓好抽样检测工作的落实。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抽样操作的规定和要求,在大武口百花市场、百花超市抽检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牛奶、鱼等样品,详细了解所抽样品来源,检疫情况,对所抽样品分类进行登记,低温保存。于8月份和10月份分两次全面完成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猪肉10批次、鸡肉20批次、鸡蛋15批次、牛肉10批次、羊肉10批次、鱼25批次、牛奶10批次的抽样任务。同时,8月份抽检的猪肉、鸡肉、鸡蛋、牛肉、羊肉、鱼、牛奶等各项监测项目检测结果均未检出药物残留。